Article 32

In force

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合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法律顾问。

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法律顾问应当诚信履约,勤勉尽责,自觉接受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监督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