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四级网格化管理服务系统。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社区网格划分按照地域相邻、人员相熟、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的原则,实现界定清晰、全面覆盖。

网格员配置应当通过推荐自荐、资格审查、会议研究等审核程序,支持将村(居)两委会成员和工作人员、村警、人民调解员、生态管护员等推荐聘用为网格员,将网格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职工、村(居)民代表、志愿者等聘为兼职网格员。网格员可以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网格员负责开展在线政务服务、在线监管、网格事项在线流转处置,及时回应、解决村(居)民诉求。进行日常走访巡查、协助排查处置网格内矛盾纠纷,上报社会治理问题和安全隐患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