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管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财政、交通运输、林业草原、审计、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