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小杂粮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生产集成技术研究和推广、标准化基地建设、产品质量提升、贮存加工、流通体系建设、品牌建设、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等。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