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支持知名中医药院校与本市高校合作共建中医药院校或者学科,推进本市高等院校开设中医药专业,大力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

中医药院校应当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培养和中医临床技能培训,并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主要内容。高等院校开展临床医学教育,应当将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中医基本技能纳入学生专业课程。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