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9

In force

信用主体可以在与其失信行为相关的公共信用信息的最短公示期限届满后,向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或者通过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修复其公共信用的申请。但是,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修复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