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信用承诺制度: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的;
(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
(三)实行信用承诺制度办理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
(四)行政相对人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未履行承诺,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信用承诺制度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