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倡导下列文明行为:

(一)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出行方式;

(二)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

(三)节约使用水、电、气等资源;

(四)参与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

(五)推行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杜绝餐饮浪费;

(六)餐饮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

(七)其他倡导的文明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