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In forc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的激励机制。

鼓励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激励和奖励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