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Chapter 4 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Article 50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通信等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村牧区、高原山区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具有时代特征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为各族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Article 4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