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

本条例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十张以上的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