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可以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由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使。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