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认证和质量追溯体系,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