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采取措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落实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任务,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加强粮食储备管理,推动节粮减损,保障粮食安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分品种重要农产品保障任务,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供需调节、信息发布、储备调运、应急保障和利益补偿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