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托乡村优势资源、特色资源,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配套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增强产业支撑能力,重点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发展壮大工业企业,实行以工补农、工农互促;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制造业和新型农业农村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