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支持邮政企业在乡镇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在行政村设置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提高农村牧区邮政普遍服务水平。

邮政企业应当对村邮站提供业务支持和指导,与村邮站签订邮件接收、转投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