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指导下级机关运行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统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机关运行保障相关工作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