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中小学校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中小学校保安除负责校园内安全保卫工作外,还应当经常性地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巡查工作,发现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在学校周边设立的营业场所、销售网点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