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执行要求进行建设,并在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委托文件中载明绿色建筑执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降低绿色建筑执行要求,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施设备。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