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受理;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机构受理。

对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征得代表同意后,可以合并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