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方便公众投诉举报。

接到投诉举报,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即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转交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处置,并明确告知投诉举报人。对实名投诉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依照有关规定,对投诉举报人给予奖励。

法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