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二)及时冲洗,上路行驶过程中保持清洁;

(三)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不得超载。

Local Regulations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