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密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二)施工工地内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三)施工工地内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或者铺设与硬化功能相当的材料,并辅以洒水抑尘等防尘措施。

(四)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