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物业经查验、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责任;因物业服务人维护管理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或者灭失的,由物业服务人依法承担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