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鱼梁洲生态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鱼梁洲生态保护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鱼梁洲重大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以绿色生态指标为主的绩效考核机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定期开展督查。

鱼梁洲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鱼梁洲生态保护的日常管理等有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和湖泊、文化和旅游、财政、审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鱼梁洲生态保护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