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保障和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常务委员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