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实行革命文物定期排查制度,制定革命文物征集计划,加强对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献档案史料、口述资料的调查征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把新发现的革命文物纳入保护范畴,做好革命文物的认定、定级、建账、建档等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负责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已建成的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的报批手续、保护状况、权属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按照国家规定加强规范管理和指导监督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