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在不改变外观、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的前提下,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可以进行局部修缮,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资助。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