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拟定、湿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湿地的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湿地保护的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