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辅警履行职责,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辅警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