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以及停车管理、服务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车辆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适用国家和本省、市其他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