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石棉物质的建筑材料。

对已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质的建筑物进行保养、翻新、拆卸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建筑物拆除或者整修前拆除石棉及含石棉物质。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