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新建架空管线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以及有关规范要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高铁沿线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已建设地下管廊的区域上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有架空管线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管线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城市容貌管理要求进行整治,逐步改造入地或者采取隐蔽措施。废弃的管线及其设施,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予以清除或者拆除。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