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用热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供热服务,是指为满足热用户用热的需要,供热经营企业向热用户提供供热产品的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供热经营企业,是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的或者自身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企业总称。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从供热系统获得热能的单位或者居民用户。

Local Regulations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