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众参与立法的相关信息。

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完整、准确,有利于公众有效参与。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