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特殊保护意义的松科植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清除虫害木、衰弱木、雪压木、风倒木、火烧木等,改善松林卫生状况,提高松林抵御松材线虫病的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