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报告,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或者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转交有关机关、组织。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依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