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