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Amended

落实国家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农产品质量情况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划分结果按照规定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农用地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