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政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向排水主管部门办理管理移交手续。竣工资料和设施符合管理移交要求的,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接收。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