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