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产生:

(一)十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

(二)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根据业主自荐和小区党组织的建议等,在奉公守法、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业主中进行推荐。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经确定后,应当自确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候选人名单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七日。

Local Regulations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