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文明使用网络,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不浏览非法网站,不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
(二)不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三)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发送音视频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抵制网络暴力;
(四)不拍摄和发布低俗、恶俗、色情音视频;
(五)尊重他人隐私,不非法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六)其他使用网络的文明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