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履行下列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一)综合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二)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三)组织实施本级人民政府对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核;
(四)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
(五)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