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