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依法批准的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当纳入水污染防治规划。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漳河流域周边区域的产业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Local Regulations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