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每年1月31日前,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将其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备案审查工作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室)应当通过常委会公报和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