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粮食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对收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的粮食加强质量管理。

粮食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向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