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任命的副主任、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的审判人员、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命的检察人员,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其职务无变动的,不再重新任命。

任免表决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