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加强维护管理,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洁;
(二)明确管理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岗位责任;
(三)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并在其管理范围的显著位置公示,分类收集、分类贮存生活垃圾;
(四)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和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予以劝告,劝告无效的,及时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理;
(五)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管理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5, 2022